陈功认为,改造国有企业,不能忽略“捷克奇迹”。捷克是一个东欧地区历史上左派传统最浓郁、经济国有化、大型化与计划化程度最高、经济结构重工业比重极大而剧变前市场化试探步伐最小的国家。捷克人通过“在起点平等基础上找到最初的所有者,在规则平等的基础上找到最适合的所有者”的思路,通过证券分配或“大众私有化”进行了快速而民主化的产权改革,在两波私有化之后又经过一段时间的拍卖等个案处理。最终,捷克政府于1996年宣布完成私有化。此前曾有推算,第二波私有化证券完成后捷克国民资产中私有化比重将达85%-90%,但由于“资产”概念变动(如地价、资源估价等),最后宣布全捷资产中有70%或600亿美元已经私有化。而在“大私有化”涉及的1800多个大中型企业中,600多个已经完成私有化(即已无国有股份),其余1200多个即三分之二的企业仍然有国有股份,但其中只有150个企业国有股仍占一半以上,另外还有60个企业国家拥有“战略性”股份,一般认为这是指保证可以参加董事会的股份,即一成以上。与MBO方式向个人集中产权不同,“捷克模式”倾向于大众持股,然后通过投资公司担任监管和聘任职业经理人的职责。就社会公平而言,这种方式远比MBO要好得多。而在资产监管方面,由于投资公司的价值与公司等资产的经营回报是相关的,因此投资公司的监管功效至少在理论上要比基本没有监管的MBO强得多。陈功认为,对国有企业的改造,是迟早要过的一关,但在什么范围内,以什么形式进行改造,必须本着承担历史责任的态度,认真研究方案,决不能一哄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