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不同,“死人的代价”也不同
2004-12-07

伴随着马路上私车越来越多,交通安全的法律也越来越严格,毕竟私车越来越多,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照顾的了嘛!但航空事业就不同了,这还是国有企业的天下,于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就出现了。航空公司出了伤亡事故,赔偿的金额反而会低于在马路上的死亡赔偿。最近东方航空公司出了事故,有消息说,飞机驾驶员赔偿20万元,这是最多的,其他的机组人员只赔10万元,至于乘客的赔偿恐怕就更低了。而在北京,实行了新交法之后,几起事故的赔偿,无论驾驶者有理没理,行人伤重伤轻,赔偿的金额通常都没有低于十几万的,高的则有几十万。真所谓,天上掉下来必然便宜;地上撞死的,那可就贵了。这种现象不能不使人怀疑,政策、法律现在是否还是与所有权和产权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国有的,毕竟与法律、政策的制订者是一家,于是就可以少赔点,至于私人的,那就有钱没钱都要赔到底朝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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