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的不保险问题
2005-08-09

保险公司不是万能的神!很多人忽视了这样一点,当你真正需要的时候,保险公司所想的,很可能不是如何帮助你,而是如何摆脱掉你。保险行业也是一个商业行业,保险公司不可能没有自己的商业考虑,所以虽然保险公司经常把自己打扮成保护神,但你千万不可轻信这种商业语言,因为保险公司在危机时刻总是会把自己的商业利益置于道德利益之上的。

9·11事件就是一个例子。

纽约曼哈顿世贸中心的废墟还没有清理完,一场旷日持久的保险索赔战已经开始。受到巨大损失的纽约市和世贸中心的“房东”向保险公司提出了至少1000亿美元的索赔要求。但参与世贸中心保险的德国安联保险公司声称直接损失只有10亿欧元。而世界上最大的两家再保险公司--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和瑞士苏黎士再保险公司也仅仅是把这次损失估算为100亿-120亿美元之间。谈不拢,怎么办?出于长远利益考虑,保险公司表示“肯定会对客户负责,有绝对的支付能力”;但同时,在具体赔付问题上,保险公司已经聘用了专门律师,并已向曼哈顿地方法院提交了诉讼,准备法院见了。

事实上,那种面对危机,抽身而退的不仅仅是少数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常主动、踊跃参与的都是最最保险的“保险业务”。

有这样一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考虑到所谓的“危险因素”,法国最大的保险公司阿可萨(AXA)和他们的保险伙伴决定取消对2002年在日韩举行的世界杯足球比赛的保险合同,阿可萨总裁科赫说:“我和我们的保险伙伴决定撤出对2002年世界杯的保险,但我们已经告诉世界足联,仍然有兴趣参与世界杯的保险事宜。”科赫是实话实说的,“采取以上决定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9·11事件。美国目前正在对阿富汗实行军事打击,伊斯兰圣战爆发也成为可能,这一系列的军事行动将必然导致暴力的不断升级。”也就是说,即使面对的仅仅是捕风捉影的危险,保险公司也将会撤退。

当然,国际足联对阿可萨的反应感到非常吃惊,因为10月2日国际足联才刚刚接到阿可萨保险公司的保险单确认书。怒不可遏的国际足联表示,“对阿可萨单方毁约的行为要用法律程序来解决。”不过,对于保险公司不保险的问题,比国际足联这种组织更为尴尬的是各国政府,他们必须解决危机时刻究竟可以依靠谁的问题。

美国政府考虑建立一个有效的保险机制来保护美国公司遭恐怖袭击受到的损失。美国有很多公司在保险合同签定时没有包括恐怖风险,企业财产、航空行业和能源行业几乎都没有签定业务受损的保险。美国工业界因此提出要向英国学习,成立一个风险管理机构,由政府承担80%的战争、自然灾害和恐怖风险。

香港政府面临的情况也类似,保险公司不愿面对高风险行业,他们的保险问题成为了香港政府的困扰。香港劳工界建议推行中央雇员保险计划,由政府统一承担劳工保险,以保障现在从事高风险行业,但未获保险公司承保的雇员。但很显然,这将削弱保险公司的盈利机会,甚至对保险公司的市场拓展造成一定的威胁。

如何有效的解决问题?

我们认为,这是未来公共政策领域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而要解决保险公司不保险的问题,必须要由政府出面组织,以政府为核心解决这个问题。比较理想的安排是,政府必须推出一种“高风险保障计划”,并且建立一个市场化运作的基金,参与其中;然后再将这个“高风险保障计划”开放给全体保险公司参与,联同企业和员工一起,共同构成一个以应付社会性风险和恐怖事件为目标的保险计划。或许只有这样,企业和员工在危机时刻,才可以立即获得政府、保险公司和社会的及时帮助,社会风险和社会道德之间,才能出现平衡。

那么,对于那些非社会性的风险,比如行业性的风险问题,又应该如何应对呢?我们认为,这只能依靠行业基金来解决问题。高风险行业,应该有效组织起来,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资金,组成基金,来共同分担风险。保险公司既然在一定程度上是靠不住的,而政府也不可能承担无限责任,那么在行业内组织起来分担风险,也就成为了可能的解决之途。

可以相信的是,对于保险市场以外的各种保险需求,未来的解决方案必然是多元的。而风险所导致的社会压力,使得政府行政部门,必须平衡商业与道德的责任,因而必须在公共政策层面考虑并且解决这一问题。为此,保险法有必要对保险市场进行更为科学的细分,使之成为不但是行业的,也是社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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